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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
2008/09/30 11:01
出國喜歡帶伴手禮回台灣的民眾可要當心了,以前規定生鮮蔬果不能帶進台灣,現在規定更嚴格了,從10月1日起,就連泡麵、肉乾、蛋捲都不能帶回國,一旦被查獲,不僅當場銷毀,還要重罰3000元。
想挾帶青菜水果過關,門都沒有!先通過咱們查緝犬小黃的鼻子再說,老伯很無辜,從家鄉山東帶回來的伴手禮,全部被沒收,看看海關櫃檯上,從牛肉乾到整箱的水蜜桃,各式違禁品全都有,通通都不能帶。
不只這些不合格,10月1日起,防檢局還要擴大檢疫項目,包括真空包裝的肉類食品,到鵝肝醬、鮑魚等生食,甚至連泡麵都不能帶,違者至少將開罰3000元。
而且別想考驗海關的小黃,因為...看吧!連吃剩的蘋果也能被搜出來,出國玩的民眾別心存僥倖,否則到時眼睜睜看著花錢買來的伴手禮,全被海關丟進垃圾桶,別怪海關大人無情囉!
如需要更詳細的清單, 請至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」,
搜尋最新版「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及產品參考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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